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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發票的分期開具
每一次支付、交易 (結賬) 只發行一張收據。
非常感謝您使用霧島國際酒店。
為了應對發票制度,我們不能發行1個房間1晚住宿費的分割收據和住宿費的一部分金額的收據。
但是,在以下情況下,通過將住宿費等按支付和交易分開,可以根據支付和交易的形式發行收據。
例)附2餐方案
第1晚16,000日元 (含稅) 第2晚15,000日元 (含稅) 飲料費3,000日元
普通收據細分) 總計34,000日元 (含稅) 省略明細名稱
10%不含稅30,910日元消費稅3,090日元
可分割的情況 ※以下省略含稅標示。
① 分開住宿費和飲料費的情況
第1張:第1晚16,000日元+第2晚15,000日元第2張:飲料費3,000日元
→如果使用信用卡支付,則需要支付兩次:31,000日圓和3,000日圓。
② 將第一晚住宿與飲料費、第二晚住宿分開的情況(若將第一晚、第二晚與飲料費分開,則省略)
第1張:第1晚16,000日元+飲料費3,000日元第2張:第2晚15,000日元
→如果使用信用卡支付,則需分兩次支付19,000日圓和15,000日圓。
③ 將所有項目分開的情況
第1張:第1晚16,000日元第2張:第2晚15,000日元第3張:飲料費3,000日元
→如果使用信用卡,支付三筆費用:則需16,000日圓、15,000日圓、3,000日圓。
※多個房間的情況下,可以按每個房間發放。但是,使用信用卡等支付時,需要以上述形式結算。
※不能將第1晚16,000日元、收據金額8,000日元等與正規金額不同的金額作為住宿費發行。
請您理解。